中華民國102年3月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04822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3251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五條條文(原名稱:臺北市受僱者兩性工作平等申訴處理辦法) 中華民國91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91)府法三字第09108109900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