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3)府勞就字第1033002100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103年5月26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2月18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3)北市勞就字第10330010300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函頒之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5月10日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02)北市勞就字第102303507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函頒之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就字第101301922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八點,並自102年1月1日實施(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辦理就業博覽會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0)北市勞就字第10039631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函頒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0年7月19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0)北市勞就字第10035333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六點,並自99年8月5日施行(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博覽會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9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99)北市勞三字第09938450000號令訂頒,自即日起實施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9-05-3027
中華民國99年7月6日
中華民國103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3)府勞就字第1033002100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103年5月26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