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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9-05-2013
中華民國100年6月16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北市勞障字第10140425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第四點、第五點及第六點,並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稽查特定場所提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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