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13)北市警人字第1133000536號函修正第三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12)北市警人字第1123031653號函修正第三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94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4)北市警人字第094317631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3年7月27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3)北市警人字第09339135300號函修正第三點
- 中華民國93年1月30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93)北市警人字第09331473200號函修正第三點
- 中華民國88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88)北市警人字第88302720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2年5月17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82)北市警人字第44963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