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人管字第1103001672號函修正第二點、第四點、第七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7)府授人管字第1076008388號函修正第三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7)府人管字第10730061700號函修正第二點及第三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人管字第105304342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及第九點
-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人管字第103304621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至第五點(原名稱:臺北市區段徵收委員會設置要點)
- 中華民國101年5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管字第101315317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九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2月12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人一字第09730073600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17-01-2006
中華民國97年2月12日
中華民國110年2月23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人管字第1103001672號函修正第二點、第四點、第七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