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1)北市地人字第11160211932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7)北市地人字第10760116851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4)北市地人字第10431629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一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0)北市地人字第1003357720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二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 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5)北市地人字第09530144000號函核定發布全文二十三點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17-09-2023
中華民國95年1月26日
中華民國111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1)北市地人字第11160211932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