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兵替字第1113005410號函修正第二點,自函頒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兵替字第101304893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92年8月8日臺北市政府(92)府兵四字第09215583500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