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人管字第112300316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中華民國104年2月9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管字第104301731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
- 中華民國102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人管字第102324040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六點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1)府人管字第10132216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溯自101年9月18日生效
- 中華民國88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85)府人一字第88006508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4年3月18日臺北市政府(84)府人一字第84018934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