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5)北市人管字第10531440900號函修正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至第十點及第十二點;增訂第十一點及刪除附件1至附件3,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4)北市人管字第104310358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至第四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十點、第十一點;增訂第五點、第八點、第九點;並刪除第十二點,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1月12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1)北市人管字第101310462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七點
- 中華民國100年1月4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0)北市人壹字第10030002300號函修正第二點、第五點、第七點
- 中華民國98年10月6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8)北市人壹字第09830811900號函修正第二點
- 中華民國97年6月27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7)北市人壹字第09730403900號函修正第五條條文及評分標準表及職務評分表
- 中華民國94年10月27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4)北市人壹字第09430750700號函修正第五點及評分標準表
- 中華民國94年7月20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4)北市人壹字第09430502700號函修正(自94年7月15日施行)
- 中華民國93年11月4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3)北市人壹字第09330852100號函修正第五點(自93年10月3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3年7月5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3)北市人壹字第09330524800號函修正第五點(自93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3月11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2)北市人壹字第092302468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1年9月3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1)北市人一字第091308140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1)北市人壹字第09130645800號函修正第二點(自91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90)北市人壹字第9020480200號函修正第五點
- 中華民國89年9月15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89)北市人一字第8920700900號函修正(原名稱: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人員升遷獎懲評審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80年2月5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80)北市人壹字第03145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78年11月9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78)北市人壹字第41445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22-03-2005
中華民國78年11月9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5)北市人管字第10531440900號函修正第一點、第二點、第五點至第十點及第十二點;增訂第十一點及刪除附件1至附件3,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