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人考字第1123006081號函修正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人考字第102323735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點、第七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人三字第09930527820號函訂定(自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