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2)北市原社福字第112300845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公布日起生效(生效日期為112年8月15日)
-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4)北市原社福字第1043063030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8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3)府原社福字第103303706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103年5月15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01)北市原綜企字第10132635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補助原住民老人收容安置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3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93)北市原四字第0九三三0六四九五00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29-02-3005
中華民國93年10月29日
中華民國112年8月14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2)北市原社福字第112300845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公布日起生效(生效日期為1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