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389110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104年12月1日起實施(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2)北市文化三字第102325529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點、第七點,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中華民國97年10月2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7)北市文化三字第09732714702號函修正(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辦理各項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 中華民國85年12月2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5)北市教四字第85273481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31-01-2003
中華民國85年12月28日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433891101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104年12月1日起實施(原名稱: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城市舞台演出節目評議委員會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