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111)府客研字第1113006324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10)北市客研字第110300559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0年12月8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3月20日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8)北市客一字第1083001193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8年4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105)北市客一字第105301735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點,並自105年4月2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客一字第101301359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六點,並自101年4月9日實施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32-02-3004
中華民國101年3月26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111)府客研字第1113006324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