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資安字第1113008933號函修正第四點至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二點、第十五點,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1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資設字第110300310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十五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員工使用電腦應注意事項)
- 中華民國105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資訊局(105)北市資設字第105308241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資設字第104300551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3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資設字第103300487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六點,自即日生效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34-05-2005
中華民國103年3月20日
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資安字第1113008933號函修正第四點至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二點、第十五點,自函頒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