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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綜字第10535821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教育國際交流各級學校姊妹校交流活動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學校締結國外姊妹校或合作約定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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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92)北市教秘字第092344555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07-2023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2 年 06 月 12 日
民國 105 年 06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綜字第10535821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教育國際交流各級學校姊妹校交流活動實施要點;新名稱:臺北市學校締結國外姊妹校或合作約定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