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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0235323901號令修正發布第3、4點條文;刪除第7點條文;並自102年8月1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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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5年11月2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095736948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90年7月1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章建築勘查認定查報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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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0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北市工建字第9043434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90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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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0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90)府地重字第9003993300號函修正發布;並自89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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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9年5月22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89)北市建字第8931263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89年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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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1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81)府地重字第810811033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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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71年2月11日臺北市政府(71)府地重字第03284號函訂定發布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15-3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71 年 02 月 11 日
民國 102 年 07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02年7月22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0235323901號令修正發布第3、4點條文;刪除第7點條文;並自102年8月1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