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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管字第10131058400號函修正;並自101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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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人一字第10030275000號函修正;並自100年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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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99)府人一字第09930906301號函訂定全文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2-02-201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9 年 11 月 15 日
民國 101 年 02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01年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管字第10131058400號函修正;並自101年4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