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總統/通用
中華民國97年7月25日秘書長核定修正發布第四點及第二點之附表;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總統府華總公二字第09710046470號函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二、本府網站資訊內容之維護更新,採分工及整合機制,各單位就與其業務相關之專欄或單
      元,負責網頁資訊內容之維護更新(如附表),並由公共事務室負責整合事宜。

  • [修正]
  • 四、各單位維護更新人員應隨時檢視網頁資訊之正確、完整、安全及時效性,並使用本府辦
      公室自動化系統之「網站維護」系統提出維護需求申請,或於維護更新資訊後,使用本
      系統作維護資訊登錄。各單位維護更新情形,由公共事務室統一彙整陳報。公共事務室
      應適時提供各單位所需支援,並定期檢視本府網站之網頁內容。各單位維護更新網頁如
      遇資訊技術問題時,由公共事務室會同第二局處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