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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組織
中華民國36年3月31日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338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220012571號令發布,定自112年8月1日施行)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三條

    行政院設下列各部:
    一、內政部。
    二、外交部。
    三、國防部。
    四、財政部。
    五、教育部。
    六、法務部。
    七、經濟部。
    八、交通部。
    九、勞動部。
    十、農業部。
    十一、衛生福利部。
    十二、環境部。
    十三、文化部。
    十四、數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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