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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處務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6日行政院院臺法字第1050048909號函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三點、第八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人口政策之規劃、擬定,研修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及人口政策白
      皮書,並辦理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負責人口政策之整合及協調,以及人口政策計畫與
      措施之諮詢及督導,作為中央行政機關與地方政府訂定相關計畫及措施之依據。

  • [修正]
  • 三、內政部負責彙整人口政策白皮書年度執行檢討報告,並將其成效及檢討建議,提報行政
      院人口政策會報,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研修人口政策白皮書之參據。

  • [修正]
  • 八、中央行政機關應定期檢討各項計畫及措施之執行成效。已列入施政計畫者,依行政院所
      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管制及考核。
      前項計畫及措施執行情形,必要時得提報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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