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內政/戶政
中華民國81年6月30日
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內政部台內戶字第1100110481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刪除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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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警察勤務區員警執行勤區訪查,發現轄內居民戶口狀況與戶籍登記事
項顯不符時,應填具勤區訪查通報單(如附件)通報戶政事務所(以
下簡稱戶政所)處理。 - [附表]
-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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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