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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內政/戶政
中華民國81年6月30日
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內政部台內戶字第1100110481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刪除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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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警察勤務區員警執行勤區訪查,發現轄內居民戶口狀況與戶籍登記事
      項顯不符時,應填具勤區訪查通報單(如附件)通報戶政事務所(以
      下簡稱戶政所)處理。

  • [附表]
  • 附件

  • [刪除]

  • 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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