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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存方式
勿將多件火災個案結合在同一卷底片、光碟或錄影帶,攝影機之錄影帶必需轉成光碟片
,且底片盒及光碟片應貼上標籤註明案由,以避免混淆或遺失,並置於防潮箱內妥善保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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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內政/消防
中華民國94年10月18日
中華民國98年11月17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調字第0980900445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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