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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外交/組織
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外交部外人協字第1084152147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九條條文,並自108年6月6日施行(原名稱: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一條

    行政院為繼續維持並推展中華民國與美國間之各種關係,特設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會)。

  • [修正]
  • 第九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六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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