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外交/組織
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外交部外人協字第1084152147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九條條文,並自108年6月6日施行(原名稱: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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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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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行政院為繼續維持並推展中華民國與美國間之各種關係,特設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會)。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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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