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外交/處務
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
中華民國108年6月6日外交部外人協字第1084152147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條、第九條條文,自108年6月6日施行(原名稱: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辦事細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一條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修正]
  • 第九條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六日施行。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