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國防/組織
中華民國57年4月19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九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九條

     (憲兵服司法警察勤務之遵行法令)
     憲兵服行司法警察勤務,對軍法案件及普通司法案件,應依軍事審判法,刑事訴訟法,與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