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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各項稅捐之復查案作,設復查委員會。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財政/組織
中華民國62年12月31日
中華民國67年10月6日財政部(67)臺財人字第36764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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