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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財政/處務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財政部人事處台財人字第108086086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至第五點、第七點(原名稱:財政部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活動實施要點)

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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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目的:為提升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各機關同仁主動學習動力、倡導閱讀風氣
      ,以激勵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並配合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
      賽活動,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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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實施對象:
     (一)本部及所屬各機關組織編制中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二)本部及所屬各機關依法聘用、僱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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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辦理方式:
     (一)參加競賽之書目為國家文官學院每年聘請學者專家組成甄審委員會遴選十二本「每
        月一書」及二本「年度推薦經典」之指定專書(分「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自
        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及「年度推薦經典」三大領域)。
     (二)參加競賽之作品,由本部薦送國家文官學院參加全國評選。
     (三)本部受理篇數:
        1.預算員額數二千人以上之機關(含所屬):以二篇為限。
        2.預算員額數未滿二千人之機關(含所屬):以一篇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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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獎勵方式:
     (一)本部及所屬各機關參賽作品,俟國家文官學院評選成績公布後,再由權責機關擇最
        高獎勵額度辦理敘獎,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獎勵。
     (二)各三級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自行訂定評選及優良作品獎勵規定,但獎勵內容應
        低於國家文官學院佳作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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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參加競賽之作品經國家文官學院評選得獎,得獎人應無償授權本部刊載於機關或部內單
      位網站供各界參考,並由本部邀請擔任心得寫作研習或分享會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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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本部辦理心得寫作研習或分享會等活動所需經費,由本部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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