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財政/公庫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203758210號、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351402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除第五條附表,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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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五條
酒盛裝容器應符合酒盛裝容器試驗標準表(如附表)規定。
- [附表]
- [修正]
-
第六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四日修正之第五條附表,自
發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