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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土地債券之面額)
土地債券之面額,分金圓券五十圓、一百圓、五百圓、一千圓、五千圓五種。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財政/公債
中華民國31年3月26日
中華民國38年1月12日總統修正公布第四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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