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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組織
中華民國100年9月2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16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121800139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刪除第七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編輯會組織如下:
      (一)發行人:由本院院長擔任,為本刊對外負責人。
      (二)主編:為義務性質,負責各期稿件先置作業規劃、投稿論文預
         審、審查人選推薦及出刊前複審確認,由院長聘任。
      (三)編輯委員:
         1.由發行人就國內外各界推薦之卓越學術聲望教育學者中遴選
          ,一年出刊四期。
         2.編輯委員人數以九至十三名為原則,包含院外學者暨本院研
          究人員(本院人員擔任比例依照「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
          【TSSCI】基本評量標準),經徵詢意願後聘任。
         3.負責於編輯會會議中針對通過外審文稿提出收錄建議及決審
          。
      (四)編輯會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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