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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組織
中華民國103年1月23日
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07901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九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兼任
      ,二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主管業務次長兼任,一人為執行秘書,由
      本部主任秘書兼任,民及學前教育署署長、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為當
      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本部部長就下列人員聘兼之:
      (一)各相關機關代表。
      (二)戶外教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
      (三)具戶外教育相關領域實務經驗者。
      (四)民間團體代表。
      (五)全國性教師組織代表。
      前項委員中,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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