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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處務
中華民國21年7月23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1120009388A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五條

    本部設下列司、處:
    一、綜合規劃司,分六科辦事。
    二、高等教育司,分五科辦事。
    三、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分四科辦事。
    四、終身教育司,分四科辦事。
    五、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分六科辦事。
    六、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分四科辦事。
    七、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分七科辦事。
    八、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分六科辦事。
    九、秘書處,分五科辦事。
    十、人事處,分五科辦事。
    十一、政風處,分二科辦事。
    十二、會計處,分四科辦事。
    十三、統計處,分二科辦事。
    十四、法制處,分三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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