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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處務
中華民國87年6月17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4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十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
    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
    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
    其國民教育階段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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