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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4月17日
中華民國109年9月7日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正人字第1093004018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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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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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要點適用本處員工相互間或員工與非本處人員(包括求職者、派駐勞工、技術生、實
習生等)間所發生之性騷擾事件。
至本處洽公民眾如遭本處所屬員工性騷擾時準用本要點之規定。
本處員工於非本處所能支配、管理之工作場所工作者,本處應為工作環境性騷擾風險類
型辨識、提供必要防護措施,並事前詳為告知本處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