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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教育通用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9日
中華民國112年4月17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121800394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五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小組由本院各單位及任務編組(含中部辦公室)主管以上人員組成
      ,以行政副院長為召集人,並由主任秘書擔任執行秘書,小組成員均
      為無給職。

  • [修正]

  • 五、本小組得設置發言人,負責對內、外發布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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