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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教育通用
中華民國112年7月12日
中華民國113年1月9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131800031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刊每年出版三期,於每年四、八、十二月出刊。本刊分別自教育理
      念、法令、政策、實務與創見等相關領域徵求來稿;必要時,得邀約
      該領域具有學術聲望之學者專家撰稿或選輯國內外的教育資料與訊息
      ,稿件處理原則依照本刊相關規定辦理。

  • [修正]

  • 四、編輯會職掌如下:
      (一)制定本刊編輯政策、編輯主題。
      (二)修訂「徵稿啟事」與「審稿辦法」等相關作業制度。
      (三)對外稿件之徵求並推薦各期專欄文稿邀稿人選。
      (四)依本刊審稿辦法討論各期收錄稿件,並決議刊載之期數。

  • [修正]

  • 五、編輯會組織如下:
      (一)發行人:由本院院長擔任,為本刊對外負責人。
      (二)總編輯:由本院院長擔任或於編輯委員遴選一人兼任。
      (三)主編:由編輯委員依當期主題專業推舉產生,負責投稿論文預
         審、審查人選推薦及出刊前複審確認等相關事宜。
      (四)編輯委員:
         1.由本院院長遴選九至十三位院內或院外學者專家擔任為原則
          。
         2.編輯委員任期二年,並得連任。
         3.負責於編輯會會議中討論本刊相關事宜,並針對文稿進行討
          論與決審。
      (五)編輯會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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