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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技術職業教育
中華民國106年2月6日
中華民國110年11月8日教育部臺教技(四)字第1100089631A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四、學校申請開設各專班,應以日間學制現有之學院及科系所為原則,並
      符合下列條件:
      (一)專班特色:
         1.招生學院、科系最近一次評鑑結果應為二等以上或通過。
         2.所提報專班領域須配合新南向產(企)業發展趨勢。
         3.所提報專班領域須為招生學校特色領域。
         4.招生學校與合作機構應共同進行學生課業及生活輔導事宜(
          包括宿舍規劃)。
      (二)招生系所師資條件:學校師資除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外,應依
         專班課程需求,聘任專業領域教師或業界專家進行授課,並確
         保教學品質。
      (三)學校應與合作機構共同訂定人才培育計畫,合作機構須參與專
         班教學並配合提供教學所需資源。
      (四)無本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三點所定之情
         事。

  • [修正]

  • 十、為提升專班整體教學品質並建置國際化教學環境,本部補助原則如下
      :
      (一)教學師資:
         1.業界專家:
          (1)業界專家應符合下列資格:
           A.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任教領
            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且表現優異者;或
            具十年以上與任教領域專業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
            資,表現優異者。
           B.曾任國家級以上之專業競賽選手、教練、裁判者。
           C.曾獲頒國家級以上之專業競賽獎牌或榮譽證書。
           D.其他經學校自行認定足堪擔任是項工作者。
          (2)業界專家非屬正式教師,其聘用資格不受現行教師資格及
           聘任規定之限制;學校應訂定業界專家遴聘辦法及與業界
           專家簽訂遴聘契約,以規範業界專家之資格審查、聘任及
           協助教學等工作內容。為審查業界專家之資格,學校應請
           應聘者填具履歷表。
          (3)教學模式採「雙師制度」教學,以專任教師授課為主,業
           界專家協同教學為輔,專任教師仍應全學期主持課程,其
           鐘點費依原課程時數按月核給。
          (4)每位業界專家於聘任期間以協同教授二門課程為原則。
          (5)因教學所需,用於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授課及雙師共編實務
           性教材或製作教具,補助項目包括業界專家授課鐘點費(
           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外聘之國內專家學者標準給付)、業
           界專家交通費、實務教材製作費、稿費、二代健保費及雜
           支。
         2.全英(外)語教學師資:因教學所需,得用於聘任全英(外
          )語專任師資鐘點費,依學校自行訂定之標準核支。
         3.華語文教學師資:因教學所需,得用於聘任華語文專任師資
          鐘點費,依學校自行訂定之標準核支。
      (二)協助教學及課業輔導人員:得用於聘任專任及兼任助理所需費
         用。聘用學生擔任專班兼任助理之相關權益保障,應依專科以
         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三)行政人員:得用於聘任協助專班運作之行政工作人員所需費用
         。
      (四)專班學生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所需費用。
      (五)其他: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惟國外出差旅費不得逾本部補助經費之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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