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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技術職業教育
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1122302860A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二、補助對象及計畫執行單位:
      (一)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公私立大專校院。但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退場條例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者,不得申請。
      (二)執行單位得為院、系、科或校內之常設單位,且計畫執行單位
         於獲補助期間不得停招。但經本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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