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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中等教育
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5597A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十二條條文

修正內容

  • [修正]
  • 第一條

    本標準依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修正]
  • 第十二條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少年矯
    正學校及其分校,其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得準用本標準;情況特
    殊者,得報學校主管機關同意後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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