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國民教育
中華民國90年11月20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62980B號令修正發布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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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
九、本補助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及配合本署獲配年度預算額
度,就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比
率為百分之五十;屬第二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屬第三級者,最高補助比
率為百分之八十;屬第四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八十八;屬第五級者,最高補助
比率為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