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國民教育
中華民國93年6月17日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1010242366B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十四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確保及增進教科圖書品質,使教科圖書出
      版單位得藉由教科圖書試教歷程修正書稿內容,特訂定本要點。

  • [修正]
  • 十四、本署對於參與試教學校之有功人員,得函請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從優敘獎。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