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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社會教育
中華民國101年9月14日教育部臺社(一)字第1010170339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及第五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部政務次長或業務主管常務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由
      本部終身教育司司長兼任。

  • [修正]
  • 五、本會事務由本部終身教育司業務科襄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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