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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教育/人事
中華民國95年5月25日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人字第112000085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十三、本館首長涉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事件者,申訴人應向教育部
       提出申訴,其處理程序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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