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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法務/司法保護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5日
中華民國107年6月28日法務部法保字第1070550673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五點,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三、各地方檢察署於定期指派檢察官、觀護人前往轄區內機關、學校、團體宣導法律知識時
      ,應加強說明本條例規定。

  • [修正]
  • 五、各地方檢察署辦理保護管束案件時,應對受保護管束人積極宣導本條例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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