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組織
中華民國90年1月1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行政院院授數資安字第1121000065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組織架構圖」,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內容

  • [修正]

  • 四、本會報之幕僚作業,由數位發展部辦理。

  • [修正]

  • 五、本會報下設網際防護及網際犯罪偵防等二體系,其主辦機關(單位)
      及任務如下:
      (一)網際防護體系:由數位發展部主辦,負責整合資通安全(以下
         簡稱資安)防護資源,推動資安相關政策,並設下列各組,其
         主辦機關(單位)及任務如下:
         1.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組:數位發展部主辦,負責規劃
          推動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機制,並督導各領域落實安
          全防護及辦理稽核、演練等作業。
         2.產業發展組:數位發展部主辦,負責推動資安產業發展,整
          合產官學研資源,並發展相關創新應用。
         3.資通安全防護組:數位發展部主辦,負責規劃、推動政府各
          項資通訊應用服務之安全機制,提供資安技術服務,督導政
          府機關落實資安防護及通報應變,辦理資安稽核及網路攻防
          演練,協助各機關強化資安防護工作之完整性及有效性。
         4.法規及標準規範組:數位發展部主辦,負責研訂(修)資安
          相關法令規章,發展資安相關國家標準,訂定、維護政府機
          關資安作業規範及參考指引。
         5.認知教育及人才培育組:教育部主辦,負責推動資安基礎教
          育,強化教育體系資安,提升全民資安素養,提供資安資訊
          服務,建構全功能之整合平臺,辦理國際級資安競賽,促進
          產學交流,加強資安人才培育。
         6.外館網際防護組:外交部主辦,負責統合外館各合署機關之
          資訊及網路管理,以提升外館資通安全防護能力,降低發生
          網駭及資安事件之風險。
      (二)網際犯罪偵防體系:由內政部及法務部共同主辦,負責防範網
         路犯罪、維護民眾隱私、促進資通訊環境及網際內容安全等工
         作,並設下列各組,其主辦機關及任務如下:
         1.防治網路犯罪組:內政部及法務部共同主辦,負責網路犯罪
          查察、電腦犯罪防治、數位鑑識及檢討防治網路犯罪相關法
          令規章等工作。
         2.資通訊環境及網際內容安全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辦,
          負責促進通訊傳播環境及網際內容安全,推動通訊傳播事業
          配合辦理防治網路犯罪及維護網際內容安全等措施,協助防
          治網路犯罪等工作。
      為積極研議國家資安政策及推動策略,強化產官學研資安經驗之交流
      及分享,充實資安作業能量,本會報得設資通安全諮詢會。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