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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評會設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各一人,由本部產業技術司司長、副
司長擔任之,襄助考評會相關事務。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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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評會運作所需行政支援及經費由本部產業技術司相關計畫項下支援
。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組織
中華民國86年11月1日
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經濟部經技字第11302403970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第八點,並自112年9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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