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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礦業
中華民國91年4月19日
中華民國95年7月10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09520081900號函修正發布第八點

修正內容

  • [修正]
  • 八、經評選為執行取締違法經營石油業務成效績優單位之前三名及執行成效顯著進步或具特
      殊事績之單位若干名,由能源局簽報本部核定後,頒發獎金及獎牌,並公開表揚之。
      前項得獎之績優單位,得對有功人員酌予行政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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