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標準、度量衡
中華民國91年1月28日
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三字第11030001960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四點及第四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修正內容

  • [修正]

  • 一、辦理機械類商品型式認可,特訂定本要點。

  • [修正]

  • 四、附表之電動手工具等十一種機械類商品型式認可證書之有效期間為三
      年。

  • [附表]
  • 附表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