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經濟/標準、度量衡
中華民國92年6月25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綜企字第1131000184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附表AN-01、第六點附表AN-03;刪除第七點及第七點表AN-04,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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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容
-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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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際網路申辦案件者,應檢具申請書(表 AN-01)及商業登記證明文
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向檢驗機關申請。但已
填具公司或商業統一編號者,免附。
前項規定之文件影本,申請人應敘明與正本或現況相符並簽章。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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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網際網路申辦作業申請書填寫及使用,依填寫及使用說明(表 AN-03
)規定辦理。 - [附表]
-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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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刪除)。